2019年,我院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加强管理年”为中心、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审判执行质量再提升为目标,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法院管理规范化水平,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思想建设,以思想促行动
2019年,我院领导班子坚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服从”,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
年初根据省院、中院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本院重点工作思路,党组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6次中心组学习,做到思想和行动的有效统一。同时针对“两项活动”工作上坚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管理年方面。2019年省法院“加强管理年”共开展13期督导巡查,莅临我院督导检查5次,针对历次省院做出的督察意见首先进行党组讨论、开展全员大会进行通报,确定具体责任人,最后由院党组督导整改落实。在加强管理年活动中,全年召开9次党组会议,11次全院整改大会,在审判管理上对法官办案、卷宗质量、电子平台应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政务管理上完成对办公物品采购、公车、公章、财务报销等制度的新建和修订,在队伍管理上对会风会纪、日常着装、安保检查、考勤等有了作风纪律的提升。
二是主题教育方面。根据党组研究结果,制定《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大会,对主题教育内容进行动员部署。同时举办主题教育的知识竞赛、学习会和读书班。根据学习内容制定了学习方案、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安排表,学习期间,均做到有记录、有报道、有学习笔记,并安排党员进行学习情况的实时记录,其间为巩固学习成果组织干警前往杨靖宇革命基地进行参观学习。主题教育过程中,“一把手”时刻督促按时、按点参加学习,坚持原原本本的学,做到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
全年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共组织5次主题党日活动,有效加强全院思想和行动的有效统一。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全年工作,发挥了院党组的把方向、做表率、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党
在党建工作中,党组、党总支、各支部、政治部为具体责任部门,并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责任分工,促进党建工作体系的形成。根据党章,按照支部实际情况,调整支部党员结构,并对新成员进行专题培训。根据上级党委要求,从实际出发,加强支部建设,尤其是在“党员生日”等有意义的节点上为干警搭建丰富多彩的平台,一、二支部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按活动节点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到互相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好党组织生活。2019年共组织2次讲党课活动,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院党组与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并监督落实。结合“加强管理年”工作要求,政治部联合党总支,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学习周碧华、翟树全等先进典型优秀事迹、警示教育真实案例等反腐倡廉文章,正反双向教育,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同时按照上级院要求,在节假日期间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真抓严管,在放假前召集全院干警传达文件内容,确保全院干警在假日期间纠正四风。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逐步完成干警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思想转变。全年我院无一人受到违法违纪处理。
三、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促进审判执行质量再提升
2019年,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4件。其中民事353件,刑事69件,非诉保全1件,行政2件,司法制裁1件,执行88件,速裁66件,诉前调解32件,跨域立案14件。刑事审判工作:2019年,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5件92人。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结案率100%,无超审限案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
2019年4月印发了《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了3次普法活动,共筛查刑事案件226件,民间借贷案件和执行案件16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件,提出司法建议2件,线索反馈3次。组织参加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与红石森林公安分局、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三家联合会签红石林区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自2015年开展“复绿补种”工作以来,我院将“复绿补种”作为一项亮点工程来抓,今年第一批“复绿补种”案件进入验收期,并组织林业局相关单位对“复绿补种”苗木进行验收,补种苗木成活率均达到造林标准且长势良好,在验收现场将收取的复绿补种保证金给被告人予以返还。
2019年4月与桦甸市司法局签订了《桦甸市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
对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我院庭前会议召开3件3次,全年无一例因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因素导致庭审中断,庭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民事审判工作:2019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353件,同比增长233.02%。已结案344件,结案率为97.45%。积极落实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民事案件316件,占全部案件的89.52%,小额诉讼程序民事案件6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00%。
推进家事审判工作。受理家事案件50件,已结46件,未结4件,已结案件中判决18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5件,调解23件,调撤率达到56.52%。参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规程,逐步探索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度的建立。目前我院审理的家事案件没有发生矛盾激化事件。积极完善电子诉讼工作,使用电子送达案件322件,电子送达278份,审诉辩16件,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4件,云会议26件。对已生效裁判文书,符合在互联网公布规定的,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执行工作:共收案88件,共结案80件,结案率90.9%。四项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62.1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为0,全口径执结率90.9%。并积极在“春雷”、 “夏日闪电”、“秋猎”、“冬季风暴”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立案工作:针对辖区管辖案件量急剧上升的问题,由立案庭牵头建立速裁团队,集中化解农村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举措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上,立案庭与桦甸市司法局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事项召开协商会议,与辖区及相关单位协调,共纳入调解组织3家,特邀调解员21人,录入案件211件,为今后高效调处民事矛盾奠定了基础。在排查审判和执行案件的信访隐患上,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途径实现合理诉求。2019年无进京访案件,隐患案件化解7件,录入系统1件,信访终结案件1件。
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工作,积极推进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与内网、管辖法院、协作法院的对接事宜,从而更加便利群众诉讼。目前,共有跨域立案案件14件,且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全省第一。
四、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和政务管理
对公章、档案、财务、采购等方面的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并设立了用车、用章、采购申请、物品入库出库、档案借阅、报销审批的登记簿。不断深化服务职能,做到制度管人管事。
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组织干警定期进行政治学习,为干警发放学习计划及学习提纲,有效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审判的高效开展提供政治保障。并在 “五四青年节”举行 “青春与我同伴,法院与我同行”演讲比赛。在七一开展了“寻踏红色足迹,学习先烈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在十九大之际,举办了“献礼十九大,共赴新征程”诗朗诵活动。
在服务队伍、政务管理上,完成法官助理晋升、内设机构改革、公务员职务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和退出、全院干警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的替换、新调任院长工资转移、1名审判员任职、10名文职人员劳动备案、社保开户等工作。
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我院引进专业人才一名,目前新闻宣传的手段主要有微信公众号、抖音。2019年,发布工作简报60篇,被吉林日报、中新网、北方法制报等共采用20余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20余篇,抖音上传量为100余篇,粉丝量达2.7万人,总体呈现继续上升的趋势。同时积极配合省法院院史馆的建立,提供建院以来素材图片22幅,文字材料5篇,视频资料1个,法院干警老物件16件。2019年9月我院取得“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打造规范化司法警察队伍。2019年是省院“三化”活动的收官之年,根据省院具体工作安排,法警队根据“三化”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从政治建警、业务强警、队伍正规划建设、警务信息化建设、警务保障工作等五个方面入手,较好的完成了每一个时间节点需完成的建设任务。同时对于中院组织的警务专项培训,我院积极参加,使法警的各方面综合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我院实际,分析审判工作量大人少的工作实际,及时提出配合措施,提供强有力保障。全年共派警执行职务100余次,出警近300人次,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审判业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五、问题和不足
(一)党建工作不规范。在“智慧党建”工作的落实中,部分年龄大的党员在操作上比较吃力。在落实党建责任制时部分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心理。由于人员有限,我院现无专职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均由各部门干警兼职。
(二)员额法官后备不足。今年7月份后,我院仅剩7名,面对当前案件压力稍显吃力。且员额法官和中层干部年龄较大,年龄结构呈现两极分化状态,断层现象严重。近年来招录选调生困难,且法院地理位置偏僻,留不住人才,面临选调生服务期满,人员大量流失的局面,将严重影响法院队伍的稳定性。
(三)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等出现错误的问题时有发生,卷宗装订不够规范,电子卷宗质量不高。
(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的干警着装不规范,安检人员安检不认真,存在有的干警开会接打电话、不认真听会的情况,会风会纪等都有待增强。
(五)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宣传工作没有形成特色,负责宣传工作的干警与业务部门干警沟通较少,审判执行方面宣传内容较少,各部门干警没有宣传意识,不善于发现新闻素材。
六、今后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的领导下,根据中院2020年总体工作思路,制定我院2020年工作计划,全面提升我院各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干部队伍。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省法院、中院“三项活动”的工作安排为抓手,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深化“加强管理年”牢固结合继续加强干警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管党,并完善日常的党性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同时加强党建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培养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感。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一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继续完善“复绿补种”工作机制,积极收集涉林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经验,不断完善今后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保护林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同时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认真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法院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积极发挥民事审判在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探索和创新家事审判理念,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涉及到的民生案件,加强与地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切实解决百姓问题。基于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已经在三镇一局建立了四级调解体系,在二道甸子镇和夹皮沟镇等分别设立巡回审判点,为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巡回审判点的使用和运行,就地审理、就地调解,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诉累并致力于打造一个无诉讼村、屯试点。大力推行诉前、诉中调解机制,完成今年立案案件指标下降5%的工作要求。
三是进一步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为核心,贯彻落实最高院出台的两个《意见》。充分利用执行信息查控,用好执行各项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工作能够畅通运行。
(三)继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加强管理年”的“深化年”为契机,全面加强我院的班子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
(四)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适应审判执行工作新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谋划,建立立体的宣传网格,从关注群众、关注社会大局和宣传法院全面工作的角度立足,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确保将法院真实的精气神和工作状态宣传出去,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应有的贡献。
各位领导,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继续努力,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以上就是红石林区基层法院2019年的工作汇报,如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提出批评指正。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2020年05月07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27 1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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