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2018年4月,被告人姜某为制作自家玉米仓立柱,携带手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檗1棵。2019年6月17日,红石林区检察院就本案向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
为保证案件的高效审理,准确适用好刑事速裁程序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承办法官王祖贵多次和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确保了审判程序的合法准确。开庭时,重点审查被告人姜某是否是辩护人在场情况下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庭审中征询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仅用十分钟并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半个小时后,被告人姜某拿到判决书——姜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案工具收据一把予以没收。本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了4天时间。
案件的快速审理,得益于“刑事速裁制度”的推广应用。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首次将“刑事速裁程序”写进法律,明确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当事人最后陈述后可当庭宣判,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刑事速裁制度办案期限缩短、办案程序简化,避免了诉讼拖延,促进了程序正义,提高了审判效率,保证了公平正义的及时性,促进了被告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促使庭审程序极大简化,审判效率有效提高。刑事速裁程序是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通过简案快办、轻刑快审,真正做到了司法资源配置的优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15: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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