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我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一是组建院、庭长办案组。优化资源配置,使院庭长回归法官本色,给院庭长配备一到两名业务素质好的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办案小组,杜绝院庭长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情况出现。二是院领导包庭制度常态化。细化院领导包庭任务,院领导每人负责一至两个庭室,强化督导责任。院领导深入审执一线,及时把握审判工作动态,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督导各业务庭室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三是随机调整指定分案机制。将重大、疑难、复杂、发回重审、再审案件通过指定分案机制,优先分配到院庭长名下,充分发挥院庭长表率作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四是完善办案考评机制。严格院庭长办案考评,由审管办将院庭长办案绩效列入全院审判质效考核制度,并定期予以公示。2017年我院王袓贵副院长承办了员额法官平均承办案件数量的34.58%,厉彦杰副院长承办了员额法官平均承办案件数量的194.15%;2018年王袓贵副院长承办了员额法官平均承办案件数量的50%,厉彦杰副院长承办了员额法官平均承办案件数量的122%;2017年、2018年我院各业务庭室庭长的案件承办量均高于全院员额法官平均承办案件的数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15: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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