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综合审判庭在我院党组和上级院的统筹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实施刑事法律和政策,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为红石林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审理、审结情况
1.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今,综合审判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件257人,当庭宣判率97.38%,证人出庭率1.57%,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案件4件。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
总案件量 | 普通程序 | 普通程序 适用率 | 简易程序 | 简易程序 适用率 | 速裁程序 | 速裁程序 适用率 | |
2018 | 32 | 6 | 18.75% | 26 | 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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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68 | 6 | 8.82% | 33 | 48.53% | 29 | 42.65% |
2020 | 53 | 3 | 5.66% | 1 | 1.87% | 49 | 92.45 |
2021年1月1日 -6月24日 | 38 | 4 | 10.53% | 3 | 7.89% | 31 | 81.58% |
2.大要案审理情况
2020年,我们院承办了(2020)吉7603刑初22号陈发强、顾德强、刘波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该案系截至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经过我院认真研判该案,对该案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均作出了正确的裁判,并邀请检察院参加该案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产生了法检联动,以监督促公正的良好效果。
(二)服务营商环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助力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院工作的总体计划,我庭从持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增强司法政策牵引力和制度的执行力方面,相继制定了《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等十余项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
(三)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自本院印发《关于印发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通知》以来,确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责任分工,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预算报告,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1.宣传方面
强化新闻宣传,设立了扫黑除恶内网专栏,同时注重外网公众号宣传,我庭在本院公众号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线下,我庭开展了普法宣传等活动,向林区百姓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
2.线索摸排方面
我院大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已向红石森林公安分局移送案件线索5件,提出司法建议2件,线索反馈3件。我院已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作为工作中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目标,对审理的每一件案件均比照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的相关要求进行逐一细致的排查。
3.培训方面
我院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干警通过网络学习、案例学习、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方式丰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
4.沟通协调方面
我院与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红石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
5.套路贷和虚假诉讼方面
我院执行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专项行动的方案》,开展了“三走进”宣讲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14年以来全部刑事案件,以及民事诉讼中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摸排。
6.“长效常治”方面
我院制定了《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四)严厉打击涉农犯罪
我院自2018年以来,共审理涉农案件3件。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2件。故意毁坏财物1件。针对“涉土地、涉农资”犯罪案件,充分利用认罪认罚制度,对符合简易程序和轻刑快审条件的案件,加快审理进度,确保快审快判,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农案件,坚持从严从快依法打击,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实现办案质量和打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复绿补种”工作取得成效
我院自2015年开展“复绿补种”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将“复绿补种”工作作为林区法院一项亮点工程来抓,及时对“复绿补种”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复绿补种”效果进行回访考察,持续坚持用实践去检验“复绿补种”工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发挥其一点儿优势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红石林区被破坏的森林生态资源。至今,“复绿补种”案件全部进入验收期,我院积极组织林业局相关单位对“复绿补种”的苗木进行验收,经验收,补种苗木成活率均达到造林标准并长势良好,在验收现场将收取的复绿补种保证金给被告人予以返还。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取得成效
我院共计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其中盗伐林木3件 ,非法狩猎2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后果,以及给环境资源损害带来的危害。愿意履行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后果的赔偿。其中非法狩猎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七人合议庭的方式,让四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庭审将相关法律规定、政策向人民陪审员传递,案件的审理也得到了人民陪审员的认可。
(六)纵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改革
1.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以案件繁简分流为前提,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向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倾斜,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案件审理效率。2019年适用速裁程序共29件,占42.65%;2020年适用速裁程序共49件,占92.45;2021年至今,适用速裁程序共31件.占81.58%。
2.突出审判中心地位
通过公、检、法三机关会议,围绕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逐步达成共识,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也有所提升。2018年以来,已有10名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经传唤出庭作证,出庭作证逐渐常态化,真正实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3.规范庭前准备程序
对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我院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管辖、回避等程序性问题,展示证据,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焦点,能够给避免庭审时间浪费在细枝末节的问题之上,确保将庭审资源集中在核心争议问题的解决。我院2018年以来,庭前会议7件10次;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庭审均能够平稳、有序进行,无一例因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因素导致庭审中断,庭审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4.强化人权保障工作
一是在程序上保障,庭前将法律帮助、诉讼权利义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程序、辩护等相关权利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审中虽简化举证质证,但仍保证被告人最后陈述权利,被告人也当庭表示息诉服判,不仅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又对事实证据进行审查,防止当事人被迫认罪、替人顶罪。
二是在制度上保障,2019年4月30日,我院与桦甸市司法局签订了《桦甸市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新法学习贯彻工作
我院及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最新修订和制定的法律、司法解释、文件规定,确保准确理解、准确适用。同时院领导发挥带头作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及时发现总结法律适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上述法律和决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八)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双向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综合审判庭现有法官两人,需要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类案件,综合性较强。因此根据本庭案件实际情况,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指定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官专门组成合议庭、审判团队或者法官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为更好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本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九)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我院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诉讼程序和操作规范的相应规定开展审判工作。2018年至今,我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4件,占审结刑事案件65.61%。
(十)刑事审判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官及法官助理职业素质、庭审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分配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聘用制文员的工作内容,根据每一位干警的工作能力,因势利导,提高业务素质。最终全庭室形成一股合力,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实现审判专业化。
二是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加强干警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使全庭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廉洁,严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保持纯洁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精神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刑事审判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自觉学习的意识还不够强,尤其是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识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出色地适应社会不断发展中出现的新类型、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审判需要;三是执法理念和执法观念还比较保守,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思想,积极关注各种审判发展态势,严格执行各项审判质效指标,为提高审判质效,及时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对有被害人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除了将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阐释清楚,还应对附带民事赔偿情况、社会效果等善后落实的可能性进行考量;三是做好舆情防控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做到舆情早发现、早回应,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2、提升案件的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庭审质效,严格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开拓思路,积极创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庭审功能,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措施和要求,积极推进法庭审判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和依法裁判实质化;三是在裁判文书制作上下功夫,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符合上网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
3、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要求全庭同志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培训,增强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增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业能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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