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务信息   >  申诉信访   >  信访须知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申诉信访须知

信访平台是人民法官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法官与信访人和社会沟通互动的平台。

您可以提交属于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管辖内的申诉信访案件和相关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们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尽快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受理范围

1、当事人对民事、刑事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信访;

2、对于请求督促执行法院尽快执行的、请求纠正执行行为的申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执行信访;

3、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信访主体范围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诉,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但各方均需提供能证实其身份关系和委托关系成立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等材料。申诉人系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能证实其主体身份的材料。

前款中的法定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六、信访注意事项

为使你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处理,请注意下列可能不被系统接受的情形:

⑴不按系统提示操作,或未按系统提示进行补正;

⑵申诉未经中级人民法院复查(审查)或再审处理;

⑶反映的情况属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⑷反映的情况不属法院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