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执行动态典型案例
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双重影响,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陷入困境,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致力于保障企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院受理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位于桦甸市的两处房屋,将上述房屋交付给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本判决生效后,按每月500元标准,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案涉两套房屋的占用费。判决书生效后原告申请执行,因本案涉及民营企业,受理后,本院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进行执行前调解。被告作为当地中小民营企业,为扶持其继续发展,执行干警为其协商房屋购买事项、利益损害追偿救济途径,经沟通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为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以及申请人相关权益,本院给予其充分时间主动搬离案涉房屋,且未作出相关强制措施,也向申请人释明当前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也表示认同。经多次调解,本案被申请人于2022年8月15日主动向本院交付案涉房屋钥匙,并将房租交付至本院,申请人也同意免去部分房租,双方达成和解。此案以执行调解完毕结案。本案既保障了申请人应有的权益,也充分给予了该企业营商环境的保护,没有因执行案件使企业流失,间接助力了企业为当地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和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的“六条意见”,切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牢固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充分体恤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认真评估司法措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发,讲求执法艺术,彰显司法温度。
(二)以“诉源治理”为契机,强化宣传
依托“诉源治理”、“法官进网格”网格化服务体系的工作机制,向当地中小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依法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找准找实服务企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风险预防和纠纷化解建议,切实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探索“执前调”工作,在执行案件立案前,促使当事人在资源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使胜诉当事人尽早实现权益。
二、继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有效衔接各类纠纷力量,为群众开辟多种调解渠道,做实多元化解。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并要继续坚持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手抓”的工作思路,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4 1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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