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着装。凡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精神饱满;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立案信访等手续中,要耐心细致,态度和蔼,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刁难当事人,接收的立案材料要按规定出具接收材料清单,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对诉讼群众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耐心解答,不得与来访群众争吵、谩骂或拒绝受理业务;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要虚心听取,主动接受监督。
二、严格工作纪律。按照院里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有病按院内规定的请销假制度报批并登记;各类请假不得影响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内部协调好相应的工作,确保窗口岗位无人缺岗;当事人或人民群众有诉求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以未到上班时间或已过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受理或停止办理业务;上班时间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串岗聊天,不得上网、抽烟、听音乐、干私活或从事任何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不得在诉讼服务中心玩手机。
三、优化服务环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工作资料、桌面用具摆放整齐,保持大厅的清洁卫生,展示良好形象。
四、强化安全意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保密、防火、防盗意识,认真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资料要存放抽屉与文件柜,人离即锁,重要文件要做到特别保管;严禁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区。
五、确保司法廉洁。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坚持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履行公务时不吃请,不接受礼金、礼物等,不得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六、加强立案监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由专门工作人员管理,并将其置于醒目的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9-28 1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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